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生学院: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包含单位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山东省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活动的相关要求,各学院限推荐1名毕业生、1名就业指导教师。请各学院深度发掘,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 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 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
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 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 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校级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下午下班前,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至就业中心张丰慧主任处。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见附件:1)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 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 张(1600*900像素)。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16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毕业生)
附件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附件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附件4: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