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听证权。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节日设立的目的是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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