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英海,男,青岛滨海学院2002级法律专业学生、中共党员。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进入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黄岛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同时他也在母校发展中担任重要角色:青岛滨海学院校友总会常务理事、校友总会法律行业分会会长。

然而,刘英海深知只有努力才能改变现状。他抓住每一个机会提升自己,只要有空闲时间,就跟随指导老师前往顾问单位开会,学习如何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进行谈判,洞察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利益。刘英海还经常独自前往法院旁听庭审,仔细观察优秀律师的辩论技巧、证据运用以及与法官的沟通方式,不断反思并应用到自己的实践中。周末的时候,刘英海几乎都泡在单位里,沉浸在卷宗的世界里,研究各类案件的处理思路和法律依据。在这个过程中,刘英海始终秉持着对每一个案件负责的态度,无论案件大小,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结果。

渐渐地,努力开始得到回报。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对刘英海的工作表示认可,他们不仅成为了刘英海的回头客,还主动介绍新的案件。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刘英海逐渐明确了自己的业务方向,在单位中的地位也日益稳固。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被吸纳为合伙人,并在区市评优中获得优先推荐。回首这段执业经历,虽充满艰辛,但每一步都走得坚实有力。母校的校训 “开拓、勤奋、坦诚、务实;自立、自强、自尊、自爱” 早已融入刘英海的工作与生活之中,成为他不断前行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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