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校友:
毕业生查找档案、补办档案、办理相关材料、证明时,请联系原班主任或专业归属二级学院协助办理或联系业务涉及部门咨询办理,详情如下。
涉及部门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岱德楼104、107):83150139、83150158
招生就业办(昌德楼101、105):86728687、86729038
档案室(岱德楼513):83150310
学生处(岱德楼101):83150176
校友办(岱德楼216):83150262
继续教育学院(昌德楼1007):86754761
友情提示:请一定要先电话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咨询后再办理。若原班主任已离校,联系不上协助老师办理时,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带好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一、档案类
毕业生丢失档案要补办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的遗失证明(盖公章),并提交个人申请见附件1。
1.普通本专科毕业生补办档案材料说明见附件2。
2.成考、自考毕业生补办档案材料说明见附件3。
3.中专毕业生出具证明见附件4。
备注:
1.档案中上一学段的档案需个人到原毕业学校补办。
2.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档案去向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1)由本人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生)、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师范生)档案寄递管理栏目查询。
(2)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班主任查询档案转递登记记录查询(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办理档案集中托管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机构;到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的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和自由职业者,原则上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机构,其中山东省内就业的可选择留在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机构;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32-86729038
二、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1.普通本专科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见附件5。
2.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见附件6。
3.自考毕业生毕业证明书补办见附件7。
三、其他类
(一)复印学业成绩单/复印录取花名册/出具学历证明/出具学位授予证明等材料需个人提交申请(附件8),再到相关部门办理。
1.档案室查阅复印新生花名册,招生办盖章。
2.档案室查阅复印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3.二级学院出具学历证明(附件9),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4.教务处办理打印学位授予证明材料(另需提供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二)早期赴外留学生办理相关业务请先联系国际合作学院教学干事咨询相关事宜,电话0532-83150133。
四、普通话证证书停止办理遗失补发
1.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发业务。纸质证书遗失的,可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特此公告。(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12月22日)
2.普通话证书编号可致电普通话教研室0532-83150230咨询。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测试的人员,因超过档案存档时间,网上查询不到,不能开具相关证明和补办证书,需要重新考取。山东省语委办电话:0531-51793928。
友情提示:请一定要先电话联系相关业务部门咨询后再办理。若原班主任已离校,联系不上协助老师办理时,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带好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附件:校友常见事项办理指南(附件1-15)